前言
尊敬的用电客户: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下称横琴新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具有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合作的战略地位,致力于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了提高横琴供电服务的透明度,更好为横琴用电客户及市场利益相关方提供公平、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明确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和谐、有序地做好供受电工作,特编制本指南。
请仔细阅读并签收,您的签收我们即视为您已知悉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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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客户定义................................................................................................................... 1
二、珠海横琴供电局简介.................................................................................................. 1
三、用电需求及满足......................................................................................................... 2
四、客户受电工程设计..................................................................................................... 7
五、电力工程物资供应..................................................................................................... 9
六、客户受电工程施工..................................................................................................... 9
七、客户受电工程监理................................................................................................... 10
八、附则........................................................................................................................ 11
附录........................................................................................................................ 12
一、客户定义
1.1 Ⅰ类客户:指用电地址在横琴新区,用电业务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供用电规则》(附录1-7,以下简称《横琴供用电规则》)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供用电规则实施细则(试行)》(附录1-8)办理。
1.2 Ⅱ类客户:指用电地址在横琴新区以外区域,用电业务按照珠海市其他区域统一规定办理。
1.3 零散居民客户:非批量办理居民低压新装、增容用电的客户。
二、珠海横琴供电局简介
2.1 珠海横琴供电局服务区域包括横琴新区、新中心核心区、十字门商务区、保税区、洪湾片区、跨境工业区。

2.2 业务办理
您可以在南方电网横琴营业厅现场办理用电业务,也可以通过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等渠道远程办理用电业务。
2.2.1 南方电网横琴营业厅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201号。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前台电话:0756-8841368。
2.2.2 远程办理用电业务
微信搜索“南方电网95598”公众号、小程序,或登录南方电网网上营业厅https://95598.csg.cn。
若您需咨询办理200kVA及以上报装容量的用电业务,可直接致电客户经理15811653906、18675628084咨询、预约办理。
您也可以在新浪微博搜索“珠海供电”,了解珠海供电最新动态。
2.3 服务评价
每年7-11月,南方电网开展第三方客户满意度调查,如果您接到来电,可以对我们的服务进行评价。您也可以在营业厅前台点击评价器、填写意见与建议表单对我们进行评价。
2.4 投诉与举报
发现不正之风和廉洁问题,您可以拨打珠海供电局举报电话1370276811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hgdjb2182026@163.com。
投诉意见和建议,您可以拨打横琴供电局服务电话0756-8841368或南方电网客服电话95598。
三、用电需求及满足
3.1 流程
3.1.1 中压(10/20kV)报装流程简图

3.1.2 低压(220/380kV)报装流程简图

3.2 所需资料
3.2.1 用电地址物业产权人/用电报装主体证明材料:
(1)公司、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社会团体:《社团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
个人:主要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现役)、护照和回乡证(台胞证)。
(2)客户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非产权人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中已包含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3)如果是租赁物业办理用电报装,还需提供:业主的身份证明材料、《客户电费担保书》。
(4)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以下A、B、C任一项即可):
A《房屋所有权证明》;
B三证齐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可后补)
C区级或区级以上查违主体部门开具的合法性证明(需收取原件)。
请注意:以上资料请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应有单位盖章或者授权委托经办人签字确认。(其中,授权委托书、《客户电费担保书》以及相关单位或个人为了本次用电报装而专门出具给供电企业的证明文件,我们会留存原件。)
3.2.3 用电信息
您在办理用电报装业务时,须准确提供用电需求时间、用电地点、负荷计算书和报装容量,我们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确定供电方案。
3.2.4 特别说明
若您的报装容量大于等于200kVA,我们建议您或您的授权经办人通过南方电网95595微信公众号登录并与客户经理互动。通过该平台,您可以提出用电需求、沟通设计细节或了解用电业务全流程等。
3.3 办理时限
3.3.1 中压单电源客户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60天,其中供电业务办理平均时间不超过13个工作日。
3.3.2 低压非居民客户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10天。其中低压项目具备条件的无外线工程3个工作日内接电、有外线(免审批)的小型电力接入工程7个工作日内接电。
3.4 投资界面、合同及相关事宜
3.4.1 投资界面
横琴新区供电设施投资界面,按照《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供用电规则实施细则(试行)》(附录1-8)执行。
3.4.2 供电设备安置地
若您的用电报装容量在 200 千瓦及以上,需向电网企业提供变压器、 开关柜等供电设备用房。供电企业将与您签订《公用配电房无偿使用协议》(附录3-4)或《供电设备安置地使用协议》(附录3-5),就供电设备需要占用的房屋、土地、通道或处所,作设置、提供和使用方面的约定。
3.4.3 送电约定
当供电企业需通过外电建设并采用20kV/10kV电压等级供电,以满足您的用电需求时,为保障双方按时送、用电,确保供电资产有效利用,请您与供电企业签订《10kV业扩报装送电约定(容量、时间)协议》(含20kV)(附录3-5)。
3.4.4 供用电合同
在正式接电前,请您与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将具备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电容量、用电性质等条款。详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附录1-1)。
3.4.5 电费缴纳
您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代扣、现金等方式缴纳电费。如您选择银行代扣方式,请与银行、供电企业签订银行托收协议。
3.5 相关费用
3.5.1 预存电费
如您在横琴新区作为非零散居民客户申请用电,应在装表接电前向供电企业
交纳预存电费,或提供银行保函,或安装预付费装置。您需交纳预存电费的金额,
在报装时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预存电费=用电容量×用电同时率×用电时间×目录电价。
其中:用电容量,根据电网企业核定容量确定;
用电同时率,按 0.45计算;
用电时间,以60天计,每天以6小时计;
目录电价,居民客户按居民合表电价计,非居民客户按电网企业核定的销售电价类别计(由省级物价部门颁布施行)。
预存电费金额可根据客户实际用电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3.5.2 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如您办理的用电报装业务具有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根据国家规定,应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前向国家缴纳该笔费用。详见《关于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的通知》(附录1-4)。
3.6 客户受电工程建设及查验
客户产权分界点负荷侧受电工程,由您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试验)、设备供应、监理单位,详见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监理章节。
I类客户受电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向供电企业提交受电监理报告、受电申请报告,详见监理章节。II类客户受电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向供电企业提交竣工查验申请。
3.7电价电费
3.7.1 电价
您将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颁布的目录电价缴纳电费。
对应的电价类别按照政府部门划定的电价分类结构确定。详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附录1-5)。
3.7.2 缴费
您可以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代扣、转账等多种方式缴纳电费。微信、支付宝简易缴费流程如下:
微信缴费流程: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我的用电→电费查缴→缴费→为其他户号缴费→快速缴纳电费;
支付宝缴费流程:关注“南方电网95598”生活号→电费查缴→缴费→为其
他户号缴费→快速缴纳电费。
您应在每月18日前交清当期电费。
3.7.3 违约金
如您逾期未交付电费,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违约金。详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附录1-1)第三十九条。
3.7.4 账单、发票
您可以通过微信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号查询、下载电费账单、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预留电子邮箱推送电费账单、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办理相应手续预约领取。
3.8安全用电
3.8.1 合法用电
客户不得有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禁止窃电行为。详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附录1-1)第三十、三十一条。
3.8.2 受电设备配置
您应当按照自身负荷重要度设计安装继电保护装置,为重要负荷配置充足的保安电源,并预留应急发电快速接入装置,以便在有需要时快速完成市电向应急电源的转换。如您配置的低压开关具备失压脱扣功能的,请根据自身负荷特性确定是否投入失压脱扣功能;如您决定投入失压脱扣功能,请选择合适的灵敏度。
3.8.3 受电设备日常管理
您应当制定专门的电气运行值班计划、电气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您应当配备持相应资格证的专业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开展客户受电设备运行维护,保证受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详见《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附录1-1)第三十七条。
3.9 故障报修
当您的受电设备发生故障时,请及时告知我们(0756-8841368),并委托有资质的电力施工单位开展故障修复。电力施工单位资质情况请查询《珠海市客户配电工程施工单位一览表》(附录1-14,以珠海市电力行业协会最新登记为准)。
3.10特殊保供电
在重要仪式等特殊保供电时期,如保供电范围涉及您的受电设备,请您对照《横琴供电局特殊保供电用户告知书》(附录3-3)内容逐条自查并落实。
四、客户受电工程设计
4.1 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资质
客户可根据受电工程电压等级委托具备相应电力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或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查询。I类客户应与设计单位签署委托书,监理单位应对设计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对委托设计的图纸出具终审意见,审查合格后方可按图开展施工。监理单位出具《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监理意见书》,该意见书须客户、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章确认。
4.2 设备用房(配电房)选址
设备用房(配电房)选址应根据以下要求,及经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分析和比较后确定。
4.2.1 Ⅰ类客户电房宜独立设置,条件受限时可附设于其他建筑物内,应设置在±0以上。详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供电设备安置地规划设计标准(试行)》(附录1-9,以下简称《横琴供电设备安置地规划标准》)。应按要求提供位于红线内的设备安置地,由客户根据《横琴供电设备安置地规划标准》(附录1-9)典型附图自行完成安置地相关电气、土建平面(剖面)布置图设计,其中开关站(环网室、配电房)及进出电缆通道的土建部分(含电缆桥架及与客户建筑紧密连接的附属设施)应由客户按照《横琴供电设备安置地规划标准》(附录1-9)出具施工图并通过供电企业审核后,由客户出资按施工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施工。
4.2.2 Ⅱ类客户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自行委托完成受电工程设计并出资按施工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其中,提供给供电企业作为公用开关站(环网室)设备用房的相关电气、土建平面(剖面)布置图及进出电缆通道的土建部分(含电缆桥架及与客户建筑紧密连接的附属设施)施工图需经供电企业审核后,由客户出资按施工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客户变电站、配电房等电力设施,原则上不采用全地下式,避免设置于地势低洼点处。当有多层地下室时,严禁设置在建筑物最底层。特别是处于高危,易引起次生灾害、特别重要地段的配电设施必须要建在地上。如受客观条件所限,必须采用全地下式或半地下室建设的,要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防水排涝设施,降低防洪防涝风险。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变电站、配电房防洪防涝风险管控的通知》 (附录1-6)、《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附录1-2)、和《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2018版)》(附录2-1)。
4.3 设备用房(配电房)选型
用电客户设备用房(配电房)的选型、配置方案详见《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附录1-2)、《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1kV及以下配电装备技术导则(试行)》(附录1-10)及《横琴自贸区客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试行)》(附录1-11)。
4.4 典型设计应用
4.4.1 Ⅰ类客户在横琴自贸区试点工商业客户业扩工程投资界面进一步延伸至变压器低压侧的受电工程建设应采用《横琴自贸区客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试行)》(附录1-11)。
4.4.2 Ⅱ类客户产权分界点后的10kV及0.4kV受电设备设计在满足规范、规程的前提下,推荐采用典型设计。详见《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2018版)》(附录2-1)。
4.5 设备选型
4.5.1 Ⅰ类客户投资的20kV设备及0.4kV低压开关柜设备、低压无功补偿装置、低压电线电缆及母线槽、低压电缆桥架、低压配电箱、低压备自投系统等设备应按要求进行选型。详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附录1-2)及《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1kV及以下配电装备技术导则(试行)》(附录1-10)。
4.5.2 Ⅱ类客户投资的10kV设备及0.4kV低压柜等设备应按要求进行选型。详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附录1-2),推荐参考选用《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技术导则(2018版)》(附录2-2)。
4.6重要负荷应急电源及快速接入装置配置
Ⅰ、Ⅱ类客户的重要负荷应急电源由客户自行配备,在正常供电电源全部发生中断的情况下,能够至少满足对客户保安负荷不间断供电的独立电源。新增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应同步建设,在正式生产运行前投运。详见《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附录1-3)、《横琴供电设备安置地规划标准》(附录1-9)、《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2018版)》(附录2-1)。
4.7 统建住宅小区配电设备及设备安置地
4.7.1 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4.7.2 住宅小区电表井电缆槽夹层应有防火分隔措施。详见《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2018)。
4.7.3 住宅表箱、电表配电间设计应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住宅项目用电计量表箱建设技术指南》 的通知(珠规建建【2013】115号)》(附录1-13)执行。
4.7.4 统建住宅小区配电设备及设备安置地由用户建设后向供电企业无偿移交。为提升统建住宅小区住户用电满意度、提高无偿移交业务办理效率,建议统建住宅小区优先采用推荐技术方案。详见《统建住宅小区推荐技术方案》(附录3-5 )。
五、电力工程物资供应
5.1 电力工程物资供应范围
客户受电工程,由客户自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安装、试验单位以及合格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单位进行建设,客户及相关参建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详见《横琴供用电规则》(附录1-7)第二十二条。
5.2 电力工程物资技术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电力工程物资需满足规定的要求,详见附录1-10。
六、客户受电工程施工
6.1 施工单位资质
客户可根据受电工程电压等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级别资质的单位开展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承装(修、试)企业名单可登陆国
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http://nfj.nea.gov.cn)查询。
6.2 施工依据
施工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及受电工程设计图等开展受电工程施工,详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客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技术导则)(试行)》(附录1-11)、《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受电工程建设与监理工作指引(试行)》(附录1-12)。
6.3 施工报验流程及资料
6.3.1 I类客户受电工程报验流程及资料
I类客户受电工程,应根据《横琴供用电规则》(附录1-7)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规定,客户受电工程实施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理制度。施工单位需提供中间检查、竣工检查等相关资料。详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受电工程建设与监理工作指引(试行)》(附录1-12)。
监理单位负责会同客户进行隐蔽工程中间验收或检查,工程完工后与客户共同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出具《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意见书》、《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现场作业表》、《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现场作业表》,须客户、施工单位、试验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章确认。
受电工程申请装表接电流程图

6.3.2 II类客户受电工程报验流程及资料
II类客户受电工程,产权分界点后的10kV及0.4kV受电设备安装在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的前提下施工。受电工程建设仍按《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实施。

七、客户受电工程监理
Ⅰ类客户根据《横琴供用电规则》(附录1-7)第二十二条至二十五条规定,
客户受电工程实施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理制度。
Ⅱ类客户无需执行监理制度。
7.1 监理单位资质
非零散客户应委托电力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具备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名单可登陆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http://www.zhzgj.gov.
cn)查询。
7.2 监理意见
监理单位出具《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监理意见书》、《资质核验监理意见书》,该意见书须客户、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章确认;出具《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意见书》、《客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现场作业表》、《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现场作业表》,须客户、施工单位、试验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章确认;出具《受电装置自检报告》,须加盖监理单位印章,并提供受电工程接入点开始到客户表后出线第一道开关(含开关)之间的电缆试验报告、受电装置客户产权侧的开关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结果等全套受电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实施、试验报告等监理材料。详见附录1-12。
八、附则
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横琴供电局所有。
附录
附录1-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附录1-2:《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2013)
附录1-3:《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 29328-2012)
附录1-4:《关于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的通知》 ( 粤发改价格函〔2017〕5068号)
附录1-5:《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278号)
附录1-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变电站、配电房防洪防涝风险管控的通知》(粤建规〔2018〕1752号)
附录1-7:《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供用电规则》
附录1-8:《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供用电规则实施细则(试行)》
附录1-9:《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供电设备安置地规划设计标准(试行)》
附录1-10:《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1kV及以下配电装备技术导则(试行)》
附录1-11:《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客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试行)》
附录1-12:《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受电工程建设与监理工作指引(试行)》
附录1-13:关于印发《珠海市住宅项目用电计量表箱建设技术指南》 的通知(珠规建建[2013]115号)
附录1-14:《珠海市客户配电工程施工单位一览表》(珠海市电力行业协会)
附录2-1:《南方电网公司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典型设计(2018版)》
附录2-2:《10kV及以下业扩受电工程技术导则(2018版)》
附录3-1:《公用配电房无偿使用协议》
附录3-2:《供电设备安置地使用协议》
附录3-3:《横琴供电局特殊保供电用户告知书》
附录3-4-1:10kV业扩报装送电约定(容量、时间)协议(2020年第二次修订版)
附录3-4-2:10kV业扩报装送电约定(容量、时间)协议(适用于2N配置的数据中心等项目)
附录3-5:《统建住宅小区推荐技术方案》
附录文件可通过以下网址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http://www.zhdlxh.com/ArticleShow.aspx?type=7&ID=5697
http://www.zhdjxh.com/wap/xshd_content.aspx?id=822&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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